相关考生,各设区市考核点: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认定综合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2026年上半年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一考试,且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2门科目的成绩都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2025年下半年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初考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参加补考的人员。
二、具体方式
本次综合评审采用“业绩评审”的形式,由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人员提交的业绩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和量化考核评判,不需要面试答辩。
三、报送要求
(一)业绩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职业的工作总结、本职业的技能特长、本职业相关的技术技能革新项目、本职业相关的技术技能获奖情况、所在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取得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的业绩成果。
(二)参评人员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业绩报告,字数要求为3000至5000字,做到论述完整、重点明确、逻辑严密、语句通顺、表达规范,严禁抄袭或弄虚作假。
(三)参评人员业绩报告封面应当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码。请将业绩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沿左侧竖向装订后(为避免评审材料缺页,请勿使用拉杆装订)装入档案袋封好。
(四)参评人员评审材料通过各设区市考核点报送我会,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协会联系人:解一尘,联系电话:025-86610185。
附件:1.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综合评审业绩报告封面
2.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综合评审业绩报告格式要求及相关补充说明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6年7月8日